签证类型 个人单次旅游签证
办理时长 北京收齐材料后需10个工作日,异地收齐材料后需14个工作日
入境次数 单次
可停留天数 15天(以领馆签发为准)
签证有效期 3个月(以领馆签发为准)
受理范围 适用于长期居住、工作地为北京市、天津市、陕西省、山西省、甘肃省、河南省、河北省、 湖北省、湖南省、青海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

护照原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5点:
  • 行程结束后至少有6个月有效期。
  • 7. 若换发过护照,提供旧护照原件;若遗失,提供中文遗失说明,如遗失护照上有多次日本签证且在有效期内,另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撤签说明,内容包含:姓名、护照号码、撤签原因、送签日期、 遗失说明 。
  • 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(不含备注页)。
  • 旧版护照,请在护照末页签名,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签名(不可用铅笔)。
  • 不接收6个月内有日本拒签记录的护照。
长期居住地证明
  • 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、天津市、陕西省、山西省、甘肃省、河南省、河北省、 湖北省、湖南省、青海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的申请人无需提供。
  • 非以上地区户籍,需提供以上各地方已住满6个月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。
照片(1张)
  • 近6个月内拍摄2寸(3.5cm×4.5cm或4.5cm×4.5cm)白底彩照(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)。
  • 不接收侧身过胸照。
身份证复印件
  • 提供正反面复印件,16周岁以下如没有可不提供。
婚姻证明复印件
  • 已婚:结婚证复印件。
  • 离婚: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(民事调解书)。
  • 未婚、丧偶此项无需提供。
  • 遗失:遗失说明。
中文在职证明原件(在职人员提供) 主申请人提供:
  • 显示税前年收入大于10万元(年缴税大于2790元)。
  • 需盖章。
  • 领导亲笔签名(同行人不可相互签名,法人可以是人事签名)。
资产证明(在职人员/自由职业者) 资产证明三选一,需体现年收入10万以上:
  • 近6个月工资对账单原件(盖银行章,尽量提供银行电子章,电子章需有一串防伪编号;如是工商/中国/浦发/宁波/光大/中信银行必须提交电子章柜台打印版本。
  • 近12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单原件。
  • 近6个月个人完税证明原件(年缴税不少于2,790元),建议尽量提供税务局网站上打印的税单(含二维码)。
备注:
  • 如使用同行人的资产证明,关系为父母、子女、配偶、公婆、岳父母、媳妇女婿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的,另需提供关系证明,如:户口本整本复印件,结婚证复印件,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,派出所开具的盖章的关系证明原件(四选一)。
  • 如使用非同行人的资产证明,关系需为父母、子女、配偶、公婆、岳父母、媳妇女婿的,另需提供非同行人的在职证明(在职证明样本 在职证明模板)和与办签人的关系证明(如:户口本整本复印件,结婚证复印件,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,派出所开具的盖章的关系证明原件,四选一)。
  • 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以及毕业三年以内的毕业生,请提供在读证明原件和中国学信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)签发的电子学历认证书 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学信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)签发的电子学历认证书,在读生: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,毕业生: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,无需提供资产证明。
同行人相关材料 如主申请人持同类型日本自备签证:
  • 请提供同行人护照首页复印件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。
  • 如无法按以上要求提供,请提供中文情况说明并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(包含同行人姓名、性别、国籍、出生日期、护照编号、与申请人关系及无法提供材料的原因)。
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
  • 本人用黑色水笔按照样本填写并中文签名(与护照签名一致)。
签证申请表
  • 用黑色水笔按照样本手写中文填写,无需粘贴照片。
  • 本人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(与护照签名一致)。
  • 未成年人签字格式:未成年人姓名+(父代/母代)。
  • 签证申请表中的修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等,如必须有修改的内容请划出双划线,并在上方填写需要改正的新内容(为了确认修改前所记载的内容)。
备注:如您曾在日本有非法滞留的,请提交中日文的反省书(内容包括滞留时间、原因、此次出行目的并保证会按时回国)。
我社及领馆可能会根据材料要求客人补充其他材料,敬请谅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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